关于解除66040620160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关于解除6604062016006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6604062016006号宗地位于可克达拉市迎宾大道以西,镇江路以北,宗地面积10150.51平方米(合15.23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201667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受让人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1012日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60406201600400-1)。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正式解除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拥有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