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办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设备:37高炮、火箭发射装置、人雨弹及火箭弹。
二、作业期限:自2024年4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在此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批准的时段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作业区域:61团、62团、63团、64团、66团、67团、74团、75团、76团、77团。高炮作业点半径10公里、火箭发射装置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人雨弹弹丸、未完全爆炸人雨弹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四、弹药残骸:37高炮作业发射的人雨弹和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弹丸碎片和残骸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五、注意事项: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无关人员不要靠近和围观高炮、火箭发射装置作业点,尽可能待在室内,以免发生意外伤害。无论在任何区域、任何时候,若发现未爆炸人雨弹弹丸、未完全爆炸人雨弹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第四师气象雷达站、当地团场、防雹队、武装部、派出所,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因私自摆弄、搬运、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报告:因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请立即向第四师气象雷达站、当地团场、防雹队、武装部、派出所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七、联系电话:第四师气象雷达站:8182160
61团0999-3158041 18999591115
62团0999-3177629 18999591530
63团0999-3275116 13519980635
64团0999-3247762 13679904599
66团0999-3114276 13519989898
67团0999-3930989 13679908533
74团0999-7785519 15894111687
75团0999-6230002 13679932187
76团0999-7785609 13779110726
77团0999-6260110 13779570063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