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伊犁久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劳动者母明尧于2024年1月31日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母明尧自述,2023年5月27日,他在可克达拉市66团新疆BAGQ戗堤项目上支模版时,被负责砸模版的工人砸中右手食指。我局依法做出受理决定,因《工伤举证通知书》直接送达未果,并且与你单位多次沟通无效,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在《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内,以书面形式将举证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局。你公司若逾期不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与《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进行认定。

    联系人:何松涛 电话:0999-8182414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