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原海恩啤酒厂项目地上构筑物的公告
现有原海恩啤酒厂项目用地,四至为东至惠宁路、西至昆仑山北路绿化带、南至淮河西路、北至洛河西路绿化带地,面积为105371平方米。该宗地于2018年8月10日由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年8月21日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至现地查验,对现状构筑物拍照留影取证,并完成评估。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加快经开区建设步伐,现通知该宗地地上构筑物所有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经开区将对该宗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拆除。如不服本公告内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经开区申请复议。
(联系人:郑英斐 联系方式:0999-8189661)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