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双拥模范”单位 和“双拥模范”个人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有效激发师市军民关心国防、参与双拥热情,巩固“爱我人民爱我军”的军政军民关系,助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断汇聚师市军民团结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在“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中展现头雁风采。根据《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创建兵团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拥发〔2022〕1号)要求,现对初审通过的师市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集中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7日至8月24日),公示名单如下:

一、师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初审通过名单(30家)

1、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师市民政局

3、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4、霍城垦区(可克达拉市)人民检察院

5、师市党委宣传部

6、师市应急管理局

7、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9、可克达拉市华通运输有限公司

10、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61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3、62团综治中心

14、63团幸福社区

15、64团

16、66团

17、67团

18、68团丽华社区

19、69团芙蓉社区

20、70团谊群社区

21、71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2、72团

23、72团中国农业银行伊犁肖尔布拉克(兵团)支行

24、73团幸福社区

25、74团

26、75团

27、76团

28、77团康苏社区

29、78团曙光社区

30、79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师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初审通过名单(23名)

1、62团综治中心副主任冷家俊

2、63团15连党支部书记陈新全

3、64团永顺社区党支部书记谢智

4、66团退休干部闫欣秋

5、68团丽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曾春成

6、69团11连储备两委吾拉尔·拜依山

7、70团谊群社区两委周春雷

8、71团党委书记、政委吴小平

9、71团社综办科员杨红申

10、72团团结路社区党支部书记范国强

11、74团二连副连长陈广磊

12、75团六连职工谭明峰

13、76团三连职工倪正庆

14、77团康苏社区党支部书记葛新红

15、78团水管所原所长刘杨富

16、79团二连党支部书记许宏

17、可克达拉市行老大烤面筋店长张品睿

18、铁厂沟社区退休干部田忠勇

19、可克达拉市华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萧合秉

20、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延新

21、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口岸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马海军

22、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5团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宗强

23、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赵玉增

三、师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初审通过名单(11家)

1、69348部队56分队

2、69348部队57分队

3 、69348部队59分队

4、69348部队62分队

5 、69349部队57分队

6 、69349部队58分队

7、武警兵团总队执勤第五支队执勤十中队

8、武警兵团总队执勤第五支队执勤十二中队

9、69342部队

10、人武部生产连

11、71团人武部

四、师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初审通过名单(10名)

1 、69348部队副政治指导员党赟吉

2 、69348部队57分队政治指导员刘唤

3 、69348部队60分队政治指导员张明

4、69349部队50分队边防营营长吴明

5 、367团边防营边防三连上尉连长崔孝堃

6 、69342部队63分队上尉政治指导员吴志昊

7、69342部队63分队中尉排长马述鑫

8 、武警执勤第五支队执勤十中队班长魏中秋

9 、武警执勤第五支队执勤十二中队班长薛兵

10、第四师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班长徐孝男

公示期间,凡认为初审通过对象不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师市双拥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延龙,联系电话:0999-8189468、15299039680;来信请寄:新疆可克达拉市水利大厦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邮箱:sstyjr81893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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