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市民居住和落户可克达拉市城市核心区,加快人口集聚,增强城市发展活力,经师市党委研究决定,将鼓励市民积极居住和落户可克达拉市核心区相关优惠政策时限顺延至2023年9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为:在可克达拉市城市核心区购买用于居住的商品房,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装修并已居住的人员,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职人员,必须在可克达拉市落户后,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二)落户城市核心区的界定标准是:以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其他亲属或租房居住等人员)是否持有可克达拉市城市核心区镇江路派出所2023年9月30日前制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准。
二、居住和落户优惠政策
契税、水、电、乘坐公交车、就学等优惠政策继续按照《2021—2022年鼓励市民积极居住和落户可克达拉市核心区优惠政策》(可市政办发〔2021〕3号)文件执行,将享受居住和落户优惠政策时限顺延至2023年9月30日。2022年—2023年天然气优惠事项取消。
三、相关要求
(一)兑现流程参照2021—2022年居住和落户可克达拉市城市核心区优惠政策兑现步骤,居民向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由社区和物业服务人员共同入户核实,经核实符合兑现条件后,社区分别报送师市住建局、税务局、人社局和国资委,经核实并公示后,居民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兑现优惠政策。
(二)社区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公告和兑现等组织工作,对享受优惠政策人员长期入住情况进行监督。各相关企业须信守承诺,履行约定的承诺事项,做到诚信经营。申请优惠政策人员须诚实守信,经装修并长期入住才能享受优惠政策,且2019年以来已经享受过优惠补贴的住宅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三)师市纪委监委将各相关单位对优惠政策兑现情况纳入监督执纪范围,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或套取补贴(优惠)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查清事实,并追回补贴(优惠),涉及公职人员的,以问题线索形式移交师市纪委监委查处。
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