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曹萍代理可克达拉市
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3年1月18日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曹萍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