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成盛申请辞去
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月18日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成盛申请辞去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