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师市职工、居民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师发〔2013〕97号)精神,结合师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职工、居民生育医疗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电话反馈:0999-8182163;
2.电子邮箱反馈:ssybjggyx@163.com,请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调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职工、居民生育医疗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女职工孕期检查费:仍执行800元定额标准,超出定额不予报销,报销范围由产前检查扩大至产前、产后检查。
二、取消职工、居民的生育、计划生育住院费用报销定额,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予以报销。即生育、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进入统筹部分,一、二、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职工生育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8%、93%、83%,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75%。
三、职工、居民计划生育门诊报销方式及报销限额不变,仍按照《关于调整职工居民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师市人社发〔2017〕34号)和《关于将计划生育服务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师市人社发〔2016〕29号)规定执行。
(一)职工计划生育门诊费用: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放置宫内节育器48元;摘取宫内节育器48元;人工流产150元;药物流产200元;中期引产(5-6月)800元;输卵管结扎术600元;输精管结扎术220元;绝育后复通900元;环情监测(环透)每人6元。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放置宫内节育器70元;摘取宫内节育器70元;人工流产600元;药物流产300元;中期引产(5-6月)1000元;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输精管结扎术220元;绝育后复通2500元;环情监测(环透)每人6元。
(二)居民计划生育门诊费用:
支付标准:放置宫内节育器48元;摘取宫内节育器48元;人工流产150元;药物流产200元;中期引产(5-6月)800元;输卵管结扎术600元;输精管结扎术220元;绝育后复通900元;环情监测(环透)每人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