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示公开要求,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7至2022年6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999-8182076
师市财农〔2022〕27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团场财政局(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兵财农〔2022〕21号),现下达2022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5241万元,其中: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补助资金5200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费41万元。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你单位根据《第四师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师市财库〔2020〕7号)要求及<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农〔2022〕20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和挪用。
附件:1.2022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2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