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评选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兵团食安办《关于反馈“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初审结果及有关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按照《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兵食安委〔20222号)评选要求及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推荐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第四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执法员陶浩瀚同志、第四师六十七团经济发展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付守业同志为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对象。现按规定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6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受理部门:第四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8186308

通讯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77号



                             第四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