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的通知

师市办发〔202213

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的通知

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各团,师市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十二届师市党委常委会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办公室    

        202233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

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自治区、兵团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确保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师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保护415项问题和督察反馈线索移交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抓好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保护好,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宜人的美丽师市,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绿色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落实。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针对环保基础设施短板、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综合施策不够且源头管控不足、生态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环保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不够等重点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推进。坚持把督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与师市高质量谱写发展新篇章、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全方位推进整体建设,凝心聚力、奋力攻坚,全力以赴争创美丽师市。

三、主要目标

(一)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41527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定期督导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2022年底前完成20条问题整改,2023年底前完成2条问题整改,2024年底前完成2条问题整改,2025年底前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完成。

(二)持续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建设、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畜禽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是团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团场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团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厂正常运行。三是水源地保护,完善63团、73团、77团、78团及795个团场水源地标识标牌和防护设施等,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师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督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加大压力传导,推进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落实,狠抓考核问责,做到用制度管环境、靠制度抓治理。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扎实整治,标本兼治,不断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主要措施

认真对照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415项问题,制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牵头督办的责任领导、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强化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应职责;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师市党委和师市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四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

(二)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快修缮61团、78团氧化塘防渗设施。根据连队聚居、散居等不同形式,推行集中收集处理化粪池生化处理分流氧化塘农田生态系统处理等模式。二是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将64团、72团、73团、74团、75团、76团、77团、78团、79团等9个团场城镇污水提标改造项目纳入十四五师市重大项目库中,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分年度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师市团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治理养殖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定,对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限期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

(三)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活废气治理和城区扬尘管控。一是20228月前完成62团、69团、70团和73团燃煤供热锅炉烟气在线设施安装,20236月底前,完成师市20蒸吨/每小时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团场供热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完备,排放达标。二是对重大扬尘源实施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三是实行文明施工,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做到六个100%”(标准化围挡、裸土及物料有效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湿法作业)。四是大型煤堆、料堆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

(四)着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持续跟进团场防渗设施建设,及时对垃圾填埋场防渗设施进行修理,防止渗滤液外流,同时组织各团场对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防渗、防风、排气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运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掌握师市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转移、处置量,加强对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理的监管,防范环境风险。

(五)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机制,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执法、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信用惩戒等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是改善师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逐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和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推进自治区、兵团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或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实,以及问题仍然突出,对污染出现反弹负有监管责任的团场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办落实。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

(四)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建立问题台账,问题整改完成后,10日内牵头单位将相关销号台账报送至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销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