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批享受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单位名单公示
为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兵人社发〔2021〕54号)精神,兵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经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结合已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情况,第三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新疆玖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3.0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日至3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尚无法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的企业及其他社团组织,应于3月7日前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www.xjbthrss.gov.cn/)及时确认银行账号信息,以便对已确认银行账号信息的参保单位分期分批公示发放。
联系电话:0999-8182410
附件:2021年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单位公示名单
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2021年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单位公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返还金额(元) |
1 | 新疆玖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58.04 |
2 | 伊犁兴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4.92 |
3 | 可克达拉市可祥木业有限公司 | 811.98 |
4 | 新疆一和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25525.79 |
5 | 巩留县七十三团天阳精粉有限公司 | 166.56 |
6 | 新疆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65 |
7 | 新疆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 | 385.17 |
8 | 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 | 992.24 |
9 | 新疆东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2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