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姜振东申请辞去可克达拉市
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振东申请辞去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可克达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