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成盛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
市长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李成盛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