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成盛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成盛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

市长的决定

2022217日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克达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李成盛代理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