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财农〔2021〕37号
关于下达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67团财政所、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1〕1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万元,其中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300万元,用于64团14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67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1000万元,用于发展扶贫产业基地。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师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抄送:师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第四师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