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规定,为规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对2020年度四师可克达拉市属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了年审工作,现将年审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合格单位:
可克达拉市宏泽劳务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市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天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新疆齐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二、不合格单位:
霍尔果斯拓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市辰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市久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新疆永民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智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伊犁东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