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水发〔2020〕49号
关于公示四师可克达拉市已建水库防汛 “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师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61团、62团、63团、64团、67团、76团、77团:
师市水利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已组建。为了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根据水利部印发了《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主要职责和相关责任人公示名单通知如下:
一、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三)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四)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五)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六)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一是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二)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三)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五)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六)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七)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八)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九)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三、水库防汛巡查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二)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三)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四)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五)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六)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7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