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对新疆五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申报《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报企业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举报。
举报电话:0999-8182039 0999-8182336
举报邮箱:fgw8182336@163.com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地址 |
申请事项 |
证书编号 |
新疆五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周璐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七十七团工业园区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新兵0040007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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