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克达拉市住宅小区内禁止改建、扩建、破坏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管理,给广大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住宅小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擅自占用小区绿化用地等占用公共空间、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住宅小区内业主以任何形式的新建、改建、扩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改变外立面墙体颜色,擅自占用小区绿化用地、破坏围栏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住宅小区内正在进行改建、扩建违法行为的业主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清除建筑材料,撤出施工人员,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对不听劝阻拒绝拆除、继续进行偷建、抢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对参与、策划、支持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经调查发现,将上报师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住宅小区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小区业主公约,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做好小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擅自占用小区绿化用地、破坏绿化围栏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制止和上报工作。

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如发现建设完成情况与提交的权属来源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登记。

六、欢迎广大市民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擅自占用小区绿化用地、破坏绿化围栏等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99-8186000。

特此公告。

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