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师市各行政执法机关

根据《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82号)文件精神,师市司法局定于529日上午举行师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为加强管理,严肃考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20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的人员。

二、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

(二)时间:202052910:30

)地点:纪委三楼会议室

三、考试纪律

1.各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考试资料入场,严防作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2.各参考人员应于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做好考试签到工作。无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15分钟未入场考试的,考试资格将取消。

3.各参考人员开考前将手机放入屏蔽柜或装入信封写上名字,交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回。

四、其他事项

各参考单位请于52716:00-20:00司法局109领取准考证。



     第四师司法局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