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根据《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82号)文件精神,司法局拟对你机构2020年4月上报的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9日上午10:30分
二、培训地点
纪委3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拟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申领执法监督证件人员及换发证件人员不在此次培训范围。
四、培训内容
(一)法治政府建设
(二)行政复议与诉讼实务
(三)行政处罚法实务
(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好参训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其按时参加。
(二)请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严格按照《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82号)规定对新申领证件的人员把好资格审核关,确保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三)所有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请提前15分钟入场,做好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无故未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得申领执法证。请各位参训人员自备纸笔。
(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拟于5月29日举行。各部门培训人员名单及复习资料在师市政务网、师市司法行政网(http://sfj.cocodala.gov.cn/)、“四师普法之家”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试人员可根据复习资料做好备考工作。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扫描以下“二维码”可关注“四师普法之家”微信公众号:
第四师司法局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