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第四师霍城垦区司法局会同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经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取、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陪审员的 35名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第四师霍城垦区司法局、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联系电话:0999-3333040
附件: 霍城垦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
霍城垦区司法局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霍城垦区公安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