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兵团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兵发改法规发【2013】352号)的要求,现对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煤矿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矿区北区干沟煤矿。
工程概况:本矿设计生产能力为2.40Mt/a,服务年限约77.8a,为新建矿井项目,总投资为87500.21万元。根据《新疆伊犁伊宁矿区北区总体规划》(已批复)本矿井井田东西长约4.4~5.1km,南北宽约2.0~2.5km,规划井田面积为11.26km2。矿井投产时期布置3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本煤矿可采煤层为长焰煤,其煤质有低~中灰、中高挥发份、特低~低硫、低~中磷、中~高热值煤、低粘结性等特点,根据煤质特征可作为动力用煤和民用煤。煤炭经矿井选煤厂加工后,再由公路外运至兵团农四师可克达拉市与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建产业园项目。矿井供电采用35kV电压,2回35kV电源引自巴彦岱220kV变电站35kV不同母线侧;在本矿新建一座35kV矿井变电所,负担全矿井上下的供配电;水源引自伊北煤化工产业园。
项目地处伊宁盆地北缘山前地带,位于伊宁市约328°方位 20 km 处。项目行政区划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管辖。矿井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5.075hm2,所占用地为国有用地,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达到了100%;建设及生产期间矸石按环保要求处置;锅炉烟气和粉尘达标排放。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二、 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运行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工亡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关闭期:采空塌陷区未处置、恢复可能应发的群体性事件。
2.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1)建设前期,项目选址充分论证,听取民意,科学决策,避开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耕地等敏感区。
(2)建设期,资金按计划到位,不拖欠工程进度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保证金制度,薪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
(3)运行期,严格工艺纪律,强化关键点巡检,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闭矿期,采空塌陷区范围设置铁丝网,并悬挂安全警示牌,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塌陷区及时治理。
三、 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 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够煤矿
单位地址: 伊宁市巴彦岱
联系人:顾 强 邮编: 835005
联系电话:13579739899 邮箱: 2593267546@qq.com
五、 报告编制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段波 邮编:830091
传真:0991-4513747 联系电话:0991-4513497
六、 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新疆振兴天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