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经师市同意,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 举报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副实,打着铸造、特钢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 举报处理流程
师市化解钢铁 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转被举报企业所在团场或园区,由所在团场或园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 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0999—8182024
传 真:0999—8182336
四师可克达拉市化解钢铁 煤炭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