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兵团文明办通知要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师市文明办组织了2017年兵团文明单位和兵团示范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经各申报单位自查和师市文明办考核,在35个申报单位中遴选出69团机关等31个符合推荐要求的申报单位。经5月26日师市文明委会议审核通过,现决定推荐69团机关等3个单位申报兵团文明单位,推荐62团电视台等28个单位申报兵团文明单位,现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推荐申报兵团示范文明单位
69团机关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师市机关
二、推荐申报兵团文明单位
62团电视台
62团医院
62团中学
72团水利灌溉科
72团社区管理中心
75团机关
76团机关
78团机关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党校
第四师医院
第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管理处
第四师师直幼儿园
第四师畜牧兽医站
第四师广播电视台
第四师霍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师军垦路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师师直花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师第二中学
第四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
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
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
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昭苏垦区人民法院
第四师公安局
新疆伊宁垦区公安局
公示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师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8182390.
四师可克达拉市文明办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