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师党办发〔2014〕7号)和各单位近二年考核情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拟对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师市纪委监察局反映。
电话:8182310、8182264
师市纪委
2016年6月27日
 
一、先进集体(5个)
70团、64团、77团、师医院、宏远集团公司
二、先进个人(14人)
何进朝 61团纪委书记
季爱琴 70团纪委书记
王卫兵 67团纪委书记
聂福荣 72团纪委书记
霍晓灵 师医院纪委书记
王树江 师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孟庆国 62团纪委副书记
沈东升 68团纪委副书记
覃丽萍 70团纪委监察科副科长
朱丛光 77团纪委副书记
刘晓娟 78团纪委副书记
肖锡良 宏远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
柴 玲 师市纪委副主任科员
侯 青 师市纪委副主任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