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师质监电〔2015〕15号
各团场工交建商科,师直企业单位:
根据兵团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兵质监发〔2015〕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和质检总局 “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引导并培育十万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争取为十万家中小学校和社区乡镇提供免费计量服务)的有关工作要求,维护市场公平计量秩序。现对2015年“双十工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5年“双十工程”工作目标
2015年重点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行业、医疗机构和配镜行业等民生计量领域开展工作,规范计量行为,推进自我承诺,带动经营者和各相关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建立健全民生计量工作长效机制,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诚实守信、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民生领域计量监管。
结合辖区特点,加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并与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检查、法定计量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等相关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开展,不断完善计量巡查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对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的效果。
(二)进一步做好计量为民服务。
督促区域内各眼镜店将焦度计、电脑验光仪和镜片箱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合格证书(或复印件)张贴(固定摆放)在配镜区域的明显位置,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单位要继续开展计量服务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提供计量文化、计量知识宣传教育、咨询。
(三)大力推广诚信计量承诺。
充分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在经营者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其按照《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附件1)的要求,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对承诺书的有关要求见附件2),营造行业诚信计量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计量惠民长效机制。
在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患者投诉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在眼镜店建立健全“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在加油站自愿的基础上推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等,切实加强对民生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
(五)加强民生计量宣传教育。
围绕民生计量和诚信计量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计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文化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计量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计量的浓厚氛围,促进“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将本年度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单位情况(附件3)及阶段性总结(应包括开展此次工程的组织部署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方式,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于2015年10月12日前报我局。各单位的此项活动动态进展情况与特点,可随时报告我局。遇有问题,可随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1不印发纸质版,本文及附件电子版已上传四师政务网,各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
联 系 人:张春扬
联系电话:0999-8182425 8182424(传真)
电子邮件:405167240@qq.com
四师质监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2
“诚信计量 自我承诺”承诺书有关要求
1、承诺书题目为:“诚信计量承诺书”。
2、承诺书的内容主要参照《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结合行业企业自身情况可适当增加相关内容。
3、承诺书下方要求有承诺单位的公章,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4、承诺书内容字迹要求清晰工整,整体设计美观大方,大小适宜方便公示接受监督。
5、承诺书的制作要求易于保存,可长期使用且不影响公示效果。
6、承诺书要求张贴或者摆放在经营场所内的明显位置,方便消费者监督。
附件3
本年度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单位情况
序号 | 所属领域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投诉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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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属领域”包括: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商店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