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21〕185号
关于刘丽同志免职的通知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免去刘丽同志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