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21〕170号
关于邹艺海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第四师64团苇湖镇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邹艺海同志任第四师64团党委副书记、苇湖镇党委副书记,建议任苇湖镇镇长;免去其第四师64团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第四师64团武装部长职务;
路喆同志任第四师64团副政委,建议任苇湖镇副镇长;免去其第四师64团纪委书记,师市监察委员会派出64团监察办公室主任,苇湖镇纪委书记职务;
吕自辉同志任第四师64团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师市监察委员会派出64团监察办公室主任,苇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曲波同志任第四师64团党委委员、常委、副团长,三级调研员,苇湖镇党委委员,建议任苇湖镇副镇长;
吕艳伟同志任第四师64团党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苇湖镇党委委员,建议任第四师64团苇湖镇武装部长;
加那提·木台力甫同志建议任第四师64团苇湖镇工会主席;
陈立国同志任第四师64团党委委员、常委、副团长,苇湖镇党委委员,建议任苇湖镇副镇长;
免去邵明楼同志第四师64团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苇湖镇党委副书记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建议不再作为苇湖镇镇长人选;
免去李卫星同志第四师64团党委常委、委员、副团长,苇湖镇党委委员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建议免去其苇湖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丁玉红同志第四师64团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苇湖镇党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第四师64团苇湖镇工会主席,苇湖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免去陈利华同志第四师64团党委常委、委员、副团长,苇湖镇党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苇湖镇副镇长职务。
中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