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21〕131号
关于刘春梅 徐凤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可克达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刘春梅同志任可克达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建议任可克达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免去徐凤珍同志可克达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可克达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