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9〕160号
关于侯微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免去侯微同志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建议免去其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侯微同志退休,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