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8〕121号
关于李明同志退休的通知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李明同志退休,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