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8〕105号
关于李江明 魏胜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四师七十五团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李江明同志任四师七十五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胜同志四师七十五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