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137号
关于韩强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四师公安局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韩强同志任四师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李建新同志任四师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霍城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职务;
陈犁川同志任四师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伊宁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职务;
余永和同志在四师公安局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其昭苏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职务;
马鹏同志任伊宁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昭苏垦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张潇雨同志任霍城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试用期一年);
张毅同志任昭苏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免去其昭苏垦区公安局政委职务;
袁海波同志任昭苏垦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尹忠林同志四师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职务;
免去陈福新同志四师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免去亓维民同志四师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义平同志四师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