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136号
关于肖雄 李晓刚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肖雄同志任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援疆),建议任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晓刚同志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建议免去其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