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131号
转发关于曾剑同志任职的通知
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党工委,各团场、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师市机关各部门,师政法机构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曾剑同志任职的通知》(新兵党干字〔2017〕307号)转发给你们。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