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102号
关于禹敏 石凌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禹敏同志任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石凌河同志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