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79号
关于许倩同志任职的通知
四师检察分院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许倩同志任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建议任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