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58号
关于万崇华 谭君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犁职业技术学校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万崇华同志任伊犁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起计算;
谭君文同志任伊犁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起计算。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5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