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7〕63号
关于卢扬同志任职的通知
七十二团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卢扬同志七十二团党委常委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起计算。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5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