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6〕43号
关于杨伊勇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六十二团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杨伊勇同志任六十二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建议杨永烈同志任六十二团武装部长;
吴新宏同志任六十二团副团长;
张新明同志任六十二团副团长;
刘春梅同志任六十二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建议任工会主席;
于红英同志任六十二团副政委;
王国成同志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其六十二团副团长职务;
免去傅启军同志六十二团党委副书记、团长职务;
免去张成东同志六十二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6年7月2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