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干发〔2016〕61号
关于聂福荣 张宏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党组:
师市党委决定:
聂福荣同志任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张宏伟同志任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6年7月2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