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干发〔2016〕68号
关于孟庆国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师医院党委:
师市党委决定:
孟庆国同志任师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建议任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免去霍晓灵同志师医院纪委书记职务;
建议免去陈云国同志师医院工会主席职务。
中共四师可克达拉市委员会
2016年7月2日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