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党干发〔2015〕76号
关于李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党工委:
师党委决定:
李敏同志任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其纪工委书记职务;
杜继先同志任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处级),建议为分区工会主席人选,免去其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任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环保国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瑛同志任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萍同志任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第四师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四师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