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二)
【案例】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未重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要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基本案情:2024年4月2日,第四师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检查发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未进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重新申请的行为(经调查,属地管理部门已多次劝阻均未改正,属情节严重)。
处理结果: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决定给予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