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二)

第四师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未重新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要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基本案情:2024年4月2日第四师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检查发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未进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重新申请的行为经调查,属地管理部门已多次劝阻均未改正,属情节严重

    处理结果: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决定给予霍尔果斯某红白用品店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