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使用假冒伪造证件开展特种作业

  202316日,行政执法部门接到制售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7名办证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验证,无法查询到以上7名人员证件的有效信息结果,证明被查询证件为假证。根据7人的调查询问信息,其中有2名人员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专家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验证,7名办证人员的证件无法查询到有效信息,确定为假证。被举报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