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伊黎光街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 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出租底价(元/年) |
报价增幅/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伊宁市黎光街三巷口门面房 |
57 |
34200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7000 |
砖混结构、水电暖通讯等基础设施正常 |
评估机构:伊犁君辉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日:2025年05月13日
评估报告编号:伊君评报字〔2025〕第05013号
二、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电话
(一)踏勘时间: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工作日时间内)
(二)踏勘地点:伊宁市黎光街三巷
(三)委托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苏嫒 联系电话:19990969136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联系电话:0999-8189765
(五)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8182910
三、处置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请意向承租人在取得竞价资格后,于2025年6月17日16:20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做好网络竞价准备。2025年6月17日16:30开始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进行会员注册、诚信库信息完善、权益交易报名。
(二)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须在2025年6月16日13:00前按要求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代收)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同时填写竞价保证金汇款备注(伊宁市黎光街三巷口门面房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兵团分行
账 号:30736801040006746
意向承租人须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网上报名,在生成竞买申请书时按系统提示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报名所需文件资料(逾期缴纳保证金或未报名上传等将失去竞价资格)。
(三)报名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保证金明细,在2025年6月16日18:00之前进行统一审核。
(四)终审通过的意向承租人须在2025年6月16日22:00前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我的项目-权益交易-查看报名-点击资格确认书是否有竞买资格(逾期未点击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人均不能参与电子竞价,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六、特别告知
(一)意向承租人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产权变更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房屋相关资料(权属证明、消防证明等)请咨询委托方,所租房屋的允许经营范围和允许使用范围请咨询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二)意向承租人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标的以现场踏勘为准。意向承租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无关。
(三)竞得人在线上竞价结束2个工作日之内,须按照承租期内成交总价的2.5%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电子竞价服务费。电子竞价服务费缴纳单位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视为交易未成功,停止出具相关后续资料。酌情扣除相应竞价保证金并限制其参与四师范围内产权交易竞价项目。
(四)意向承租人在交易平台市场主体模块进行会员账号注册、诚信库信息完善、验证审核、权益交易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线上竞价等请参照附件1,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致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综合交易科8189765咨询。
(五)成交公示及竞价结果会在竞价结束当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上进行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期间内联系委托方领取成交通知书。
(六)租期三年,租期内租金无上浮要求,房屋评估费用2000元,由竞得人承担。年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租期内商铺所产生的水电暖、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一次性交清整年租金,商铺严禁开设餐饮等影响住户的行业、项目,严禁破坏房屋结构(包括在后墙开窗户等)。
七、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在底价的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二)意向承租人未被确定为竞得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在委托方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在规定期限内和委托方办理完相应手续并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足额缴纳电子竞价服务费后在委托方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将酌情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人。
1、意向承租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人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一家意向承租人未在底价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未有任何一方至少加一次价的,均视为未进行有效报价行为)。
4、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竞得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6月30日前)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竞价款项及相关费用。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竞价款,将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经委托人提供重新挂网的情况说明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