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兵团第四师霍尔果斯灌区(64团)2016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兵团四师师发改发[2016]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四师64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霍城县第四师64团境内, 对西主干渠、夹干渠、十九连支渠进行防渗改建,总长度15.38km;配套改建渠系建筑物40座。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西主干渠、十九连支渠进行防渗改建及配套改建渠系建筑物工程施工。
二标段:夹干渠进行防渗改建及配套改建渠系建筑物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段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双子楼西侧)3楼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施工: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均为原件或公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提供旧版资质证书的须是原件或公证件,提供新版的资质证书(有二维码)只需提供公证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新版)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购买招标文件(并向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备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师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和《第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64团
联系人:王世民 电 话:18999592186
招标代理机构: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马正星、王学伟 电 话:0999-8194384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