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第四师71团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已经师市农办发[201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四师71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地区第四师71团境内;
招标内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0.6万亩。
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标段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使用旧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需具备二维码)的投标企业,可以提供资质证书公证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标段)、注册建造师证书、进疆备案许可证(疆外企业拟派人员必须为进疆备案册中人员)、相应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71团
联系人:杨莉莉 电 话:1313999280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宋帅 电 话: 13899723131
6.监督电话
四师招标办:0999-8182557、8182556
2016年7月15日